陇西县首阳镇首阳村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首阳镇首阳村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陇西县农业农村局以《陇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首阳镇首阳村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陇农发〔2024〕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
(1)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清除整治村庄内外、田间地头、闲滩空地存量垃圾13处1190立方米;清理河道沟渠垃圾15处1000立方米;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井进行抬升改造,共60个;依法拆除残垣断壁18处,整治道路两旁乱搭乱建、乱堆乱放20处。
(3)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开展村庄绿化四旁植树,需各种苗木1200棵。
(4)美丽庭院改造方面。硬化院子240平方米;危旧墙体改造12500平方米,庭院周边辅助设施2700米。
2.2、建设地点:陇西县首阳镇首阳村。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04月10日,竣工日期2024年07月09日,总工期90天。
2.4、资金来源: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5、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18日;
4.2 获取地点: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4.3 获取方法:领取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3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首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陇西县首阳镇
联 系 人:周强
联系电话:1779326983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陇西县巩昌镇渭滨家园3-商业201
联 系 人:董刚强
联系电话:1803468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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