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中水循环利用示范田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叙发改投资【2022】1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叙发改投资【2022】1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中水循环利用示范田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 2.3 项目规模及投资额: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其建设内容包括: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占地约205亩,设计处理规模10万吨/天,臭气处理采取生物滤池除臭工艺,尾气采用有组织排放及相关智能化污水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总投资合计约15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8亿元。本次建安费约155123561.40亿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中水循环利用示范田工程施工及安装工作,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场地清表,土石方开挖回填,修建进出水管道、生态填料(包括菌种、活性炭、碎石层等)、水生态植物,场内绿化、栈道及观景平台等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1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0 00:00 至 2023-12-26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170 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09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 月 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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