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站前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 2303-511624-04-01-729627】FGQB-00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枣园 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贷款资金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枣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 2023-511624-04-01-729627】FGQB-006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国家级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43.78亩,包括 土 建、水电、消防、通风、生态廊道景观绿化、道路硬质铺装、土石方、休闲运动设施建设等。
2.4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 业绩 要求:
☑ 近年( 2019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3 ( 1至3个)个类似 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单个合同 金额不低于 350万元 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 建造师, 同时 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2019年1月1日至今做为项目经理已完成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 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月17日0:00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广安 市)(网址: http://ggzy.guang-an.gov.cn ) —电子交易平台登录— 投标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2月6日 09: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 目开标实行( □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安市)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 ·四川省)、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枣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枣山园区站前大道 163号 | |
邮 编: 638000 | |
联 系 人:夏先生 | |
电 话: 0826-2399986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五兴五路 77号智领大厦二单元303号 | |
邮 编: 610000 | |
联 系 人: 林女士 | |
电 话: 028-85662666、 19983206888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日期: 202 4 - 01 - 02
注:
(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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