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叙永县片区第三阶段(勘察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赤水河流域水源涵养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泸市发改行审【202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叙永县林业和竹业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叙永县沃森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泸市发改行审【202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叙永县。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实施封山育林0.25万亩,退化林修复8.25万亩,小型水利水保设施300处。总投资额8610.5万元。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勘察、作业设计、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清单等及后续技术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一个标段,投资额:187万元
2.6其他:/。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林业工程)乙级及以上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 多选 )
□ 勘察 业绩要求: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生态修复或造林绿化或国储林项目设计 。
□ 勘察设计 业绩要求: 近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 或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中级及以上职称(林业类专业) 证书, 近3年( 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生态修复或造林绿化或国储林项目设计)(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 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2月29日 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 https://www.lzsggzy.com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1 10:3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叙永县沃森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叙永县叙永镇五龙宫巷2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高老师
电 话: 0830-627520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中兴上街 199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袁老师
电 话: 028-6237543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注: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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