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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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河乡白庄子村环境整治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7-07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7-09 23:59:59 |
采购单位 | 金诚智邦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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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河乡白庄子村环境整治项目 | 001 | 工程-施工 | 764300.0(元) |
公告内容
平凉市灵台县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市灵台县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字[2020]77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省项目补助资金解决,项目业主为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试验检测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凉市灵台县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试验检测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灵台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对面(中台镇下河村郭条湾社),总占地面积约3.335万平方米(50亩),在灵台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对面建设人工湿地1处,配套相关设施,敷设污水输送管道,并在表面人工湿地入口和稳定塘出口处各设置1处水质监测系统。该项目是将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通过管道运送至湿地处理区进行处理,处理水量为0.80万平方米/吨,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I类标准后排入达溪河,同时对场区实施生态绿化建设。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内容:平凉市灵台县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试验检测,试验检测明细详见附件。
5.资金来源:申请国、省项目补助资金解决。
6.服务周期: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总周期124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8.报价方式及招标控制价:网上一次性报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6245.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同时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其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满足服务需求自行配备。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内容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登记时间及要求
1.凡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7月9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资格要求资料及服务方案(PDF格式须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网上投标登记时限与上传资格要求的文件时限一致。
五、招标方式
1.通过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发布招标公告;
2.网上报价时限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控制价;
4.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5.竞价结束后,投标人须将投标报价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1240353082@qq.com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4号
联系人:杜海鹏
联系电话:0933-5933529
招标代理机构: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3区5-2-801室
联系人:朱宏斐
联系电话:0933-871208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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