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福星镇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陇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福星镇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陇农发〔2024〕9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陇西县福星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甘肃宸峰皓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陇西县福星镇元头坪村、福星村。
2.2 标段划分:该项目施工共分为两个标段(陇西县福星镇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陇西县福星镇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2.3工程内容:
第一标段:元头坪村
1.人居环境整治:购买垃圾清运车1辆、配备垃圾箱6个;整治清运村庄内外、田间地头、闲滩空地存量垃圾350吨;清理道路两侧垃圾3公里;水路整治、土方回填8500方。
2.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路灯35盏;在村级活动场所修建公共厕所1座;硬化场地1个;加固护坡23.8平方米;修建边沟175 米,改造墙体1257平方米。
3.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村庄绿化四旁种植云杉 1000棵。
第二标段:福星村
1.人居环境整治:依法拆除残垣断壁1350米;土方回填550m³,清除整治村庄内外、田间地头、闲滩空地存量垃圾12吨。
2.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雨水管网600米。
3.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村庄绿化四旁种植侧柏云杉等8530棵。
4.美丽庭院建设:实施农村八改工程,对138户农户改墙2814㎡。
5.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资金规模:200.00万元。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1日,竣工日期2024年07月19日,总工期9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建筑工程贰级及(含贰级)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3月日至2024年03月1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4.2 获取地点: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滨河路南侧龙熙臻品A9-2号商铺(二楼)
4.3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前来领取招标文件。(注:上述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且各两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0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滨河路南侧龙熙臻品A9-2号商铺(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西县福星镇人民政府
地址:定西市陇西县福星镇中街8号
联 系 人:柴振华
联系电话:1899326688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宸峰皓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滨河路南侧龙熙臻品A9-2号商铺
联 系 人:毛晓梅
联系电话:1529428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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