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4 0 322 (周 五 ) 永春县生态 国有林场 2024年泉州市( 永春 县)
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 | 202 4 0 322 (周 五 ) 永春县生态 国有林场 2024年泉州市( 永春 县) 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 |
项目编号 | YCX_LQ_2024_R_0006 |
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4年 3 月 21 日 1 5 : 0 0 前 (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4年 3 月 15 日 -2024年 3 月 21 日 ■竞价时间: 2024年 3 月 22 日 10:00-10:30 ■竞价 规则: 本次项目必须有 3家以上(含3家,且法人代表不能为同一人)意向供应方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标的本次交易。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即最高限价390000元),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 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 ,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 ,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 ■竞价阶梯:1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价单位:元 |
一、风险告知 | ||||||||||||||||||
本项目面积、林地状况、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采购方提供,仅供意向 供应方 参考。 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 供应方 务必详细阅读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到现场踏看标的,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意向 供应方 参与标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 供应方 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自行承担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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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采购方按单个标的的挂牌总额的 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 、 《 永春县生态 国有林场 2024年泉州市( 永春 县) 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揽合同》范本 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营林工程、造林、森林抚育或林业工程施工等内容之一的企业法人。 2. 必须开通对公银行账户,且能够为作业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3.须具有近3年内在泉州市省属国有林场从事过营造林劳务经验(提供相关劳务合同及林场财务结算单复印件并盖章为证明)。 意向供应方应在 2024年3月 21 日 15:00时前将下述材料提交至 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 : 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材料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 3:对公银行账户复印件(盖公章) 材料 4:近3年内在泉州市省属国有林场从事过营造林劳务经验证明(以劳务合同及财务结算单复印件并盖章为证明) (注:意向供应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供应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 永春县生态 国有林场申请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 ,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意向供应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且正确备注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的意向供应方即可参与本期竞价。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交中心0598-5728936。 | |||||||||||||||||
查勘现场 | 地 点 | 各标的所在地 | ||||||||||||||||
时 间 | 2024年 3 月 15 日 -2024年 3 月 21 日 | |||||||||||||||||
联系人 | 郑先生 13505094808 | |||||||||||||||||
保证金及其处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4年 3 月 21 日 15: 00 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注: ( 1)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 2)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拍哪一标的保证金,(如: 0322 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 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保证金) 3.交易成交的, 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 《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 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 农交中心 划转至 永春县生态 国有林场 银行账户 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式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行处理。 采购方指定银行账户如下: 户 名: 永春县生态 国有林场 账 号: 9071013010010000002189 开户行: 福建省永春县信用联社下洋分社
4.交易成交的,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互联网竞价平台 | http://www.fncjys.cn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 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 供应方 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 标的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供应方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 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供应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供应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 ||||||||||||||||||
六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熊 女士(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98-5728 926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 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 《永春县生态国有林场 2024年泉州市(安溪县)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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