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防沙治沙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防沙治沙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00-00746
项目名称:阜新市防沙治沙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阜新市防沙治沙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二、 履约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内完成并交付成果文件。
三、履约地点:阜新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交付成果审批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剩余的50%。
五、 服务内容 :
1.沙地治理工作期限:2024年-2030年。
2.按照全市沙化土地分布情况,本方案的行动重点区域为:
阜蒙县 26个乡镇——化石戈镇、于寺镇、太平镇、福兴地镇、旧庙镇、平安地镇、紫都台镇、八家子镇、大五家子镇、阜新镇、哈达户稍镇、佛寺镇、红帽子镇、七家子镇、蜘蛛山镇、招束沟镇、务欢池镇、伊吗图镇、苍土乡、大巴镇、沙拉镇、王府镇、扎兰营子镇、老河土镇、十家子镇、东梁镇。
彰武县 23个乡镇——四堡子镇、满堂红镇、大冷镇、章古台镇、四合城镇、阿尔乡镇、冯家镇、大德镇、后新秋镇、二道河子乡、平安镇、哈尔套镇、西六家子镇、五峰镇、两家子镇、双庙镇、丰田乡、前福兴地镇、兴隆堡镇、兴隆山镇、彰武镇、东六家子镇、苇子沟镇。
细河区 1个镇——四合镇。
清河门区 2个镇——乌龙坝镇、河西镇。
3.重点任务
( 1)植被综合盖度精准提升,造林抚育项目、退化林修复项目、退化草原修复项目、东北平原生态提质增效项目、村屯绿化项目。
( 2)沙化耕地精准治理, 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保护性耕作项目、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耕地轮作项目。
( 3)水资源利用与保护 ,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沙地生态灌区项目、柳河彰武县段
综合治理项目、生态流量(水量)保障项目、地下水监测项目。
( 4)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废弃矿山复绿项目、绿色矿山建设项目、辽西北防沙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 。
( 5)湿地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 6)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科技攻关项目、技术推广项目、
( 7)试点示范,科学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生态光伏融合试点示范项目、农田防护林试点示范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示范项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示范项目。
( 8)监测评估,监测评估项目
防沙治沙规划是为防沙治沙而制定的总体部署,由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省级防沙治沙规划和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市、县防沙治沙规划三级组成,下级防沙治沙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规划编制。阜新市防沙治沙规划应符合省级规划确定的任务与总体目标,其范围、治理措施应更为具体,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并交付成果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阜新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东28号
联系方式: 0418-2195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 阜蒙县文化路155-3门
联系方式: 0418-2715150
邮箱地址: DZQZLN@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账户名称: 鼎正全咨项目建设发展(辽宁)有限公司
账号: 3012797164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晨
电 话: 0418-271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