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001942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本级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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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本级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 2186700.00 |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 728900.00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 728900.00 |
延续性项目第三年预算(元): | 728900.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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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 |
2 | 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
3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4 | 特定资格要求:无。 |
5 |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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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本级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物业服务范围包括秩序维护服务(安保值班、停车场管理、车辆疏导、楼宇安全值守等);环境维护服务(楼内公共区域、外围区域保洁及楼内外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四害消杀等);消防安全服务(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应急处置、监控安防巡查值守等);会议接待服务;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物业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管理服务等。 | 1 | 728900.00 | 标的1-物业管理服务:3.1 办公物业管理服务事项3.1.1 房屋建筑日常维修、维护,是指对甲方办公用房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3.1.2 办公楼公共区域内安全与秩序维护服务,包括办公区域的门卫、楼内外公共区域巡视和消防设施和救助、停车场的管理与服务。1. 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是指各设备间管理及强电维修,给排水维修、设施设备的例行检查,日常综合维修。2.厅领导及会议服务:是指针对甲方厅领导办公室提供的卫生清洁服务;会议服务指为甲方安排的会议进行会前准备、会中服务和会后整理。3.办公物业的环境清洁服务和绿植养护,包括办公区域内、公共区域(卫生间)的清洁,外院(含特殊天气)保洁,消毒及垃圾分类和清运,院内绿化的养护。4.消防设施管理,包括楼内消防中控室值守、消防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5. 办公楼二次供水系统、备用发电机的维护。6.电梯日常运行管理。7. 物业服务标准具体以政府招标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标准为准。8. 其他甲方委托的与服务相关的事项。9.建立并管理本物业项目有关的物业管理档案。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将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档案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移交给甲方。 | 三年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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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附件.doc |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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