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3号楼庭院及精神病院区庭院基础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2024-C2-50001-GXJR
项目名称: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3号楼庭院及精神病院区庭院基础设施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2217716.48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3号楼绿化、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92578.6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工程包含道路硬化及生态停车场、围墙、绿化、医疗废弃站改造等建设内容。
最高限价(如有):1492578.68
合同履约期限:以开工令为准,分标1工期为6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场地硬化、铁艺栏杆围墙、斜坡改造等庭院建设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25137.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建设地点位于钦州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预算范围包含场地硬化、拆除、新建毛石混凝土挡土墙、铁艺栏杆围墙、户外楼梯、门卫室、绿化及排水管道等内容。
最高限价(如有):725137.8
合同履约期限:以开工令为准,分标2工期为6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2】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竞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竞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经营或生产本次项目的供应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文章推荐:
余姚市四明山区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四明湖环线浒溪线梁弄镇雅贤至镇北路段进行生态化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南汇东滩(大治河以南区域)互花米草防治项目——补充招标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