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技术服务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白城市洮北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白城市洮北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二、总体目标
在2023年度白城市洮北区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通过实地调查、逐级核查,掌握2024年度白城市洮北区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保持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现势性。
三、工作任务
(一)实地调查和建库工作
洮北区2024年度变更调查技术服务单位需做好洮北区国土变更调查举证、自检和数据库建库工作,按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要求,做好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变化及不一致图斑的实地举证和地类认定工作,并积极落实对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结果的整改等工作。
以2024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以部下发的2024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各类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制作2024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属性、范围、权属等实际情况;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在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基础上,结合林草湿等专项调查监测工作移交的变化图斑及举证成果,对涉及地类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
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查清工作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面积、属性、权属等实际情况;对需要举证的图斑,逐一实地拍照举证,通过国土调查云及时在线提交。对于日常变更地类与年度最新遥感影像特征一致的,或者年度最新遥感影像特征无法明显否认日常变更地类并提供相应说明的,可直接按照年度变更调查要求生成增量数据,无需重复实地举证;不一致或未提供说明的,需再次实地调查举证。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对涉及地类属性及相关图层变更的,按照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成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以下简称更新数据包),自检合格后于2025年1月15日前报省。
(二)配合开展2024年度变更调查省级内业核查
按照省级核查程序,洮北区2024年度变更调查技术服务单位,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洮北区2024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省级核查工作。
省级内业核查发现的疑似错误图斑整改意见反馈后,技术服务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实地核实整改、补充举证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成果。省级内业核查对上报的整改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提出的错误再次反馈后,进入省级核查现场进行整改,直至合格,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三)配合开展2024年度变更调查省级外业核查
洮北区2024年度变更调查技术服务单位要积极配合省级开展的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外业实地抽查核实工作,并按省级反馈意见整改完善数据库。
(四)配合开展2024年度变更调查国家级内业核查
国家级内业核查发现的疑似错误图斑整改意见反馈后,洮北区2024年度变更调查技术服务单位要实地核实整改、补充举证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成果。
(五)配合开展2024年度变更调查国家级外业抽查核实
洮北区2024年度变更调查技术服务单位要积极配合国家开展的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外业实地抽查核实工作,并按国家反馈意见整改完善数据库。
(六)配合开展国家级数据库更新工作
国家将组织专业队伍开展2024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洮北区2024年度变更调查技术服务单位,根据国家反馈的质检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数据库,必要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与国家检查人员进行现场对接,配合国家完成白城市洮北区2024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入库工作。
(七)调查成果质量评价
根据省级核查结果,计算县级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补充耕地图斑单项差错率和涉及一级地类和耕地二级地类的变更图斑总体差错率,对县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进行质量评价,三项差错率均低于2%为合格。
(八)开展数据库更新及共享应用工作
使用国家检查确认的白城市洮北区变更调查成果更新数据库制作相关专题产品,推进国土调查成果共享应用。
四、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调查界线及技术指标
2024年度变更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技术指标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一致。调查界线以2023年度下发的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界线为准。
(二)县级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
(1)工作底图制作
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在部下发的2024年度正射影像图基础上,叠加以下图斑或矢量数据,制作县级2024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底图。
①部下发的2024年度遥感监测图斑;省级及以下2024年度内监测发现的各类国土利用变化图斑(包括耕地保护、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督察执法等相关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地类变化图斑)。
②部下发的2024年度各类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包括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和设施农用地备案等矢量数据,涉及日常变更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等用地管理信息数据和用地审批信息数据。
③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行收集尚未报部备案的各类自然资源用地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自然资源管理项目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治理、退耕还林还草、国土绿化、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等。
④上年度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以往承诺举证图斑、冰雪覆盖图斑、无法到达图斑、日常监测监管疑似变化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疑似问题图斑、耕地灾毁图斑及国土调查云平台推送的疑似变化线索等)。
⑤地方自主发现的其他变化图斑。
(2)外业调查
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属性、废弃属性、耕地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类型、单独图层等各类信息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和调查。依据实际调查成果,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土地综合整治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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