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电力塔山发电山西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42-CGN-241011605)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
1.采购条件
晋控电力塔山发电山西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NC142-CGN-241011605),采购人为晋控电力塔山发电山西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晋能控股集团山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晋控电力塔山发电山西有限公司2×600MW机组坑口电厂综合楼1号、2号餐厅服务、厂区环卫服务、绿化维护及煤场区域保洁项目、全厂空调维护、后勤服务、现场生产设备保洁及石子煤排放清运项目。
2.2 采购范围:
2.2.1 综合楼1号、2号餐厅服务
2.2.2 厂区环卫服务、绿化维护(包括:厂区绿化及顺水洞沟储灰场生态恢复绿化维护)及煤场区域保洁
2.2.3 全厂空调维护
2.2.4 后勤服务
2.2.5 生产设备区域保洁及磨煤机石子煤排放、厂内清运
2.3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1模式,第一年为试用期,后两年为续约期,采购方对服务方当年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达到要求后,再进行续签合同。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塔山工业园区
2.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2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06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合同期限为一年及以上。)。
类似项目业绩指:餐厅经营服务和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火力发电厂生产设备区域保洁业绩(一份合同中同时含有上述两项业绩,或两份合同分别包含上述两项,均视为1项有效业绩);联合体提供业绩须与其成员职责分工相对应,不对应视为无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19时30分至2024年10月18日19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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