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0104-04-01-944802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东至达道路、西至东湖路、北至中山路、南至新河浦路,包括龟岗大马路、光东前街及新河浦涌两侧等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拟改造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建筑外立面(含拆除)约10000平方米,建筑第五立面(含拆除)约7000平方米,围墙约600米,改造周边慢行系统约5000平方米,周边公共广场(包括钢结构连廊、地面铺装和排水、景观种植及城市家具)约5000平方米,并同步改造周边河涌水环境(含水生态和景观)、绿化环境、灯光照明、消防设施、三线下地(台架下地)等。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建筑最大层数为9层。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前期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下同)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场地平整、施工临水临电、绿化迁移、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设计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策划、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施工期间需要监督施工单位确保做好周边居民投诉质疑的解释工作,切实解决周边居民提出的问题。具体以委托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0.0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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