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西昌市 泸山前山生态修复绿化补植及景观设施维修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西昌市 泸山前山生态修复绿化补植及景观设施维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9-513401-04-01-428604】FGQB-018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昌市风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昌市风华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9-513401-04-01-428604】FGQB-018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恒泰信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1个。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西昌市。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泸山前山的生态修复绿化补植约4万㎡ 及景观设施改造,泸山山门牌坊改造提升、古亭翻新5座等设计与施工。
2.4 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包括:泸山前山的生态修复绿化补植约4万㎡及景观设施改造,泸山山门牌坊改造提升、古亭翻新5座等设计与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造林营林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营造林类或园林景观设计类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营造林类或园林绿化施工类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林业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注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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