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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增江街光辉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4-11-19

根据穗增发改投批[2024]72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现对2024年增江街光辉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2024年增江街光辉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406-440118-04-01-774157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82717566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东桥东路8号‬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020-86537273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9房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32821156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三、建设地点:增城区增江街光辉村。

四、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1.村委门楼至湖塘埔路口现状道路加铺沥青全长约2300米;2.升级改造沿线外立面、校车候车点及公共厕所等周边环境;3.新建生态步道、照明、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1.村委门楼至湖塘埔路口现状道路加铺沥青全长约2300米;2.升级改造沿线外立面、校车候车点及公共厕所等周边环境;3.新建生态步道、照明、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4292262.57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11 月9日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11月9日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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