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2-C-85
项目名称: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柯柯牙河下游卡尔斯亚沟生态治理项目绿化种(0 000-9 856右岸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辅助性服务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2
最高限价(万元):72
采购需求: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一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3)项目总监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4)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5)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售价(元):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2年12月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 1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平台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阿克苏市水韵路25号
联系方式:19190556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英巴扎区英巴格路18号地区气象局2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13657560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鑫鑫
电 话:13657560925
4.监督部门
名称:阿克苏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雷宇
电话:0997-265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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