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内容 | 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395001)
一、招标条件
本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395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0.7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该项目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村台北侧约180米长的现状排灌渠进行清淤、疏通、岸坡防护及生态绿化整治,其中重点段(约20米)陡坡沟渠改造断面拟采用钢混挡土墙,重点保障边坡稳固,一般段(约160米)采用矩形沟槽,兼顾后期淤泥方便清掏,整体两侧岸坡恢复生态绿化,展示郊野水系风格。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
001 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
该项目为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对村台北侧约180米长的现状排灌渠进行清淤、疏通、岸坡防护及生态绿化整治,其中重点段(约20米)陡坡沟渠改造断面拟采用钢混挡土墙,重点保障边坡稳固,一般段(约160米)采用矩形沟槽,兼顾后期淤泥方便清掏,整体两侧岸坡恢复生态绿化,展示郊野水系风格。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2月09日至2025年02月28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双桥河镇孙庄子村乡村振兴环境治理项目一标段环村局部沟渠环境整治工程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B.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活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且在有效期内。(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五)项目部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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