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BGL20241203000005 )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上坪居民点场平及基础设施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上坪居民点场平及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专业工程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胜利村七组枕头坝上坪,小凉山脉腹地,东经103°08,北纬29°25,距乐山中心城区138km,地处乐山市、雅安市、峨眉山市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四市州交界处,东南与峨边彝族自治县相邻,西与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雅安市汉源县交界。最低海拔530m,最高海拔3321m,平均海拔2250m。
枕头坝上坪居民点位于永和镇胜利村7组G245公路外侧,新址占地34812.90m2,约合52.22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上坪居民点场平及基础设施工程;
(2)配合项目业主及代建单位办理供地手续、施工许可、并取得相关合规性证照;
(3)设施搬迁、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建搭设和管理、施工后设施恢复、生态植被修复等工作,场地平整、绿化等;
(4)负责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环保、水保、档案、职业卫生健康、验收;
(5)公开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或配合招标人办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临时用地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分包价格中,永久土地费用由项目业主负责;
上述施工范围所描述的有关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上坪居民点场平及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内容均属于投标人工作范围。
2.3计划工期:自项目业主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3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120日历天内需具备建房条件。
2.4建设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胜利村。
2.5质量要求: 达到设计要求,满足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标段/标包划分: 共分一个标段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 其他补充(如有): / 。
2.9 中标人数量: 1 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近3年的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等不良记录,近三年与招标人无法律纠纷。
3.1.5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3.1.6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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