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南京扬子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大保护工程(研创园片区)项目市政标段及配套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大保护工程(研创园片区)项目市政标段及配套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JSTCC2501110457
2、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2.1项目内容:为本项目提供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包括过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和最终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2.2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413.001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3项目投资如下:
南京江北新区长江大保护工程(研创园片区)项目市政标段及配套项目投资估算339053.5万元,项目送审金额13766.708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截污工程、岸线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和配套基础设施。(1)河道水环境治理工程:清淤、开挖8条河道,总长度约16.4公里。(2)截污工程:建设截污管网及配套调蓄设施;建设补水管网。(3)岸线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河道生态护坡;建设沿河、沿湖绿化及场地复绿;改造和新建跨河桥梁。(4)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地面生态停车位。建设水上游线3条,配置游船、配建游船码头,建设服务中心;建设综合配套服务用房。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咨询人出具正式结算审计报告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并完成南京江北新区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管理系统备案和重大项目系统信息维护和备案,以及审计档案整理交付时终结。
审计报告出具时间要求:在正式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90天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招标活动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需承担过1个总投资在2亿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或结算审核项目(所报业绩需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相应的凭据、发票等));
3.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③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10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行为情形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4、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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