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都昌县 2025 年平峰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都昌县平峰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部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都昌县徐埠镇 ;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2141750.60元; 主要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585.82h㎡,其中封禁治理585.82h㎡,封禁标牌3块;雨水沟1000m,门塘整治1座(干砌石挡土墙50m、游步道100m),村庄环境整治工程1处(场地清杂2254㎡、透水砖铺筑270㎡、太阳能路灯1座、生态绿篱100m、村庄绿化2254㎡),污水处理设施2套(20t/d污水处理设备2套、污水主2950m、污水支管1100m、污水检查井75座),小流域碑(牌)9座(小流域碑1座、宣传栏2座、林草保护牌2块、工程宣传牌4块)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 3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12月31日(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上投标人员的相关证书和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不足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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