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滨海大道生态城段绿化景观修复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20%自筹和80%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曹妃甸滨海大道生态城段绿化景观修复提升工程监理;(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生态城;(3)建设规模:曹妃甸滨海大道生态城段绿化景观修复提升工程位于唐山市曹妃甸生态城,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路缘石及雨水井箅更换、垃圾桶安装及机井灌溉等。(4)资金来源:20%自筹及80%银行贷款;(5)质量标准:合格;(6)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3 09:00:08至2023-01-17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0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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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B503、B504、B505、B506、B510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会娜 | 联系人: | 张卫 |
电话: | / | 电话: | 1861753337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bdts@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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