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周家湾片区公共文化街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准格尔旗文化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筑茗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项目编号 | A1506002025071701001 | 招标项目名称 |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周家湾片区公共文化街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其他事宜 | // | |||||||
招标项目概况 | ||||||||
序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1 | A1506002025071701001001 | 设计、施工标段 |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周家湾片区公共文化街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3423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入口广场、入口广场连廊、三个朝代样式灯杆、入口门头、隋朝观风行殿、隋朝连廊、隋朝天子台、隋朝鼓舞台、宋朝链接门头、宋朝花开连城、宋朝星河明灯中心广场大舞台、三个朝代样式商铺、清朝链接门头、清朝画卷舞台、清朝亭阁舞台、清朝君子津渡、清朝连廊、出口门头、游客服务中心、警务室、公共卫生间等,并配套基础设施(生态停车场、路面硬化、景观绿化、亮化照明、一级配电室、上下水,供暖、排污、消防、强弱电地下等管网)建设。(详见设计任务书)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工程工程设计-建筑工程 | 56138261.00 | 本项目位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塔哈拉川北岸,周家湾大桥段 | 30日历天 | 综合评估法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①+②资质: 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1)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7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①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后扫描,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②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后扫描,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 |||||||
业绩要求 | //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财务要求 |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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