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委托,天津雨露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国家会展中心生态会客厅项目绿化工程》标识系统设计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 项目名称:《国家会展中心生态会客厅项目绿化工程》标识系统设计
(二) 项目编号:TUPDI-FB-2025-280
二、 项目内容
第1包:《国家会展中心生态会客厅项目绿化工程》标识系统设计1项。
本项目标的:《国家会展中心生态会客厅项目绿化工程》标识系统设计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 项目预算
第1包:人民币3万元。
四、 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参考《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 2024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B.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5. 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注:
1、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原件一致。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若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若自然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署确认。
4、因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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