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原东矿区剔除区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ZB-DT-GC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原东矿区剔除区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用石灰岩矿原东矿区剔除区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总部审批项目总投资额2356万元,本标段预计投资2131万元
2.1.2 建设地点: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
2.1.3 工期:9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周之内提供开工报告,以开工报告日期时间为基准90天内)。
2.1.4质量要求: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1.5招标内容:对原东矿区剔除区域进行修复治理,治理总面积48.69hm²,包括:危岩清理、废渣回填、覆土、绿化种植及养护工程、排水沟修筑、喷淋系统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安全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矿山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2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相应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须提供自成立时间至今的财务报表
(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2021年至今至少有一个矿山治理相关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
(7)保险要求:投标单位需在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承诺,为安排到我公司的相关业务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险种范围包含工伤保险,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赔付范围包含赔付限额不低于 150万元、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的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保障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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