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联城水系整治工程;
2、建设单位:丽水市水利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建设地点: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
5、建设概况:本工程为Ⅲ等工程,小安溪堤防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其他河道护岸、堰坝等建筑物级别为4~5级,合理使用年限为20~30年。企业投资5.23亿元,综合治理仁和坑、屡丰河、花街坑、水路坑、周处坑、官桥坑6条河道,治理河道长度合计约13.4km;屡丰出水闸前新建3.5万m2调蓄湖1处;小安溪堤防提升约4km;凤鸣堰改造1座;湿地修复2处;数字化提升建设1项;配套管理设施提升等内容。
6、项目总投资:5.23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沿线的耕地、沿线植被、动物、水土保持设施以及高深挖段等;沿线两侧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见下表。
表1 工程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 行政村 | 保护对象 | 相对场址方位 | 相对距离/m |
1 | 娄丰堰社区 | 居民 | 穿越 | 0 |
2 | 清和社区 | 居民 | 穿越 | 0 |
3 | 武村村 | 居民 | 屡丰河东侧 | 110 |
4 | 敏河村 | 居民 | 调蓄湖西南侧 | 330 |
5 | 路湾村 | 居民 | 仁和坑西侧、北侧 | 10 |
6 | 坑口村 | 居民 | 小安溪堤防西侧 | 230 |
7 | 白前村 | 居民 | 小安溪堤防东侧 | 60 |
8 | 常宅村 | 居民 | 香樟湿地东侧 | 40 |
9 | 官桥村 | 居民 | 官桥坑南侧 | 20 |
10 | 凤鸣村 | 居民 | 太平港凤鸣段西侧 | 60 |
11 | 林宅口村 | 居民 | 水路坑北侧 | 185 |
12 | 金周村 | 居民 | 周处坑东侧 | 30 |
13 | 青岗村 | 居民 | 花街坑西北侧 | 90 |
14 | 花街村 | 居民 | 穿越 | 0 |
15 | 张村街村 | 居民 | 穿越 | 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中的生产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方面。施工期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洒水抑尘等。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现场临时刮风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抽运后运送至污水处理厂,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营运期管理房及公共厕所主要服务于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环境空气:施工阶段空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过程中开挖、堆放、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气,沥青路面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可大大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声环境: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时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等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期通过采取隔声围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能够有效减轻施工期的噪声影响。项目营运期管理房、公共厕所内机械设备较少,噪声主要为村民休闲活动时产生,经建筑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小,与周边住房有一定距离,人群活动噪声对其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施工期主要是施工固废和员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投入分类垃圾箱,由环卫人员定期清运,隔油池浮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营运后,仅管理房、公共厕所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将造成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的植被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会对陆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本工程围堰施工等会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根据分析,在采取相应的生态减缓措施后,工程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实施后,河道边坡将实施植被恢复和绿化工程,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补偿效应,工程沿线整体生态环境得以改善,当植被恢复后,它们仍可回到原来的区域。小安溪考虑在非汛期施工,可无需修筑围堰;内河河道、堰坝等工程在基础开挖时,需修筑围堰。基础开挖在非汛期施工,采用全断面围堰,底部埋设涵管导流。本工程采用围堰施工,工程施工时先进行围堰施工,并用水泵将基坑中的水抽排至围堰外河道。对河道施工段鱼类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根据分析,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间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见表2。
表2 本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时段 | 类别 | 环保措施 | 处理效果 |
施工期 | 生态环境 | 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环保教育,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以外的林区采挖、破坏植被,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工程占地范围,施工期间加强生态保护。 | 减少对生态的影响 |
声环境 | 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及配置施工机械,从根源上降低噪声源强;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加强高噪声施工设备的维修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等。 | 缓解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 |
水环境 | 要求施工单位于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抽运,运往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随意排入附近水体。 施工时,注意场地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避免机油的跑冒滴漏,若出现滴漏,应及时采取措施,用专用装置收集并妥善处理;采取措施防止工区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后随地表径流进入附近河流。 | 减少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 |
空气 | 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 ||
固废 |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纳入当地环卫系统,及时清运、处置;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应分类收集,作为资源回收利用;隔油池浮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等。 |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 |
营运期 | 生态环境 | 加强生态保护,积极采取植被绿化等措施,恢复生态环境 | 减少对生态的影响 |
声环境 | 项目营运期,管理房、公共厕所内机械设备较少,噪声主要为村民休闲活动时产生,经建筑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小。 | 缓解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 |
水环境 | 本项目管理房、公共厕所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经处理的废水就近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 减少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 |
固废 | 管理房和公共厕所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分类收集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联城水系整治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丽水市城市内河控制性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三线一单原则。
工程在施工期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可把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公示采取沿线涉及的村委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丽水市水利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805783886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环昌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39号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571-86932816
(3)生态环境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
联系电话:0578-2090019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丽水市水利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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