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绿化

保标招标 > 生态绿化 > 中标信息 >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林业总场绿化养护、环境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林业总场绿化养护、环境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 2024-03-26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林业总场 ZTYWWB24-017 绿化养护、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林业总场 ZTYWWB24-017 绿化养护、环境整治项目招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确定的 中标 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履约期:合同签订之日 -2024年12月31日。

标段一、七、八中标人 :内蒙古恒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标段二、三、四中标人 :山西路安通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标段五中标人 :内蒙古绿业生态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标段六中标人 :内蒙古易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公示自 2024年3月27日至3月29日止3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林业总场监察部门提出,市电:0471-2243965。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实行实名制,应在规定时限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招标方监察部门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招标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文章推荐:

腾蛟镇仁秀村秀垟彭来锡、彭希重、黄美欣屋后滑坡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承德县2023年度燕山山地(滦河中游)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承德县][中标候选人公示]承德县2023年度燕山山地(滦河中游)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承德县][中标候选人公示]承德县2023年度燕山山地(滦河中游)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建设(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