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2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3839870
通讯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下正街106号
邮 编:644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新城大道及周边市政道路和绿地建设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 | 宜宾南溪城市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领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共包括8 条道路,分别为:新城大道、纵十路延长线、经二路 B 段、纵四路二期、纵五路二期、横二路、横八路、横八西侧路,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桥涵、给排水、照明、电力、通讯、绿化等工程。 | 施工期: 1.废气:湿法施工、遮盖粉状材料,土、砂、石料等运输禁止超载,并采用篷布遮盖;设置围挡施工,配备洒水降尘装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减少机械废气的产生。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不外排;雨、污管道试压废水分别进入与其相连接的市政雨、污管网。 3.噪声: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机械的维护;采取个施,如戴隔声耳塞、头盔等。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建筑 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 营运期: 1.废气: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通行;加强道路 周边绿化、加强路面养护等。 2.废水: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的清洁,尽可能避免沉砂 池垃圾、泥土等汇入水体,雨水径流通过雨水管网统一收集排放。 3.噪声:加强道路周边绿化,通过绿化吸声隔声作用降低噪声排放;加强道路管理维护,保证道路良好路况行驶;加强来往车辆管理,保证车辆良好车况行驶,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 4.固废:沿线设有垃圾桶,环卫人员定期清倒。 5.生态做好植被恢复以及道路两侧绿化工作,强化绿化苗木的管理和养护,配备专业技术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胶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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