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博绘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乐清市胜利闸南侧生态绿化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函》有关规定,现对报告表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至6月27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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