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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桥湖景区生态景观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 2022-09-28
杨桥湖景区生态景观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杨桥湖景区生态景观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杨桥湖景区生态景观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监理

招标公告(第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杨桥湖景区生态景观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江发改投【2022】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江阳区鑫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江阳区鑫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江发改投【2022】9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新生鸿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杨桥湖景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打造300亩生态景观区,并配套建设生态走廊、游步道、骑游道、停车场、道路、地下管网、电力等相关基础设施;

2.3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设计开始至项目开工建设和质保期结束

2.4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和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监理一个标段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要求:近三年(2019年9月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在建的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综合类工程(工程范围至少包括:市政道路、生态景观、绿化等工程)监理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如划分标段且设置资质要求不一致时,应分标段表述且应该明确最多能中几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0-27 10:30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办理的CA数字证书免费领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xxx.LZZF)。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3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4.4本招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需使用《泸州市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如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lzsggzy.com(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操作手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确认上传,并拍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投标文件递交回执》,以表明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成功,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开标当日,投标人选择抵达开标现场的,需将该数码照片带至开标现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泸州市江阳区鑫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新生鸿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荆山路7号(5号楼)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淘米洞巷10号楼4号4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人:

李秋兰

电话:

0830-3269971

电话:

0830-6523111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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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网址:

/

 

2022-09-27

 

注:(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33.1中其他要求是指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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