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有投标人在本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和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缺任意一项则该业绩无效),联合体业绩不视为投标人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为施工总包合同,无法体现绿化内容或金额的,还应提供项目造价文件(绿化部分)或经业主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资料,否则业绩无效。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上述查询事项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需承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③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④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⑤投标人需承诺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