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市场片区生态绿化工程(三期)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肃北县市场片区生态绿化工程(三期)经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肃住建字【2025】97、肃住建字【2025】158号)文件批准建设。现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园林绿化和环卫服务中心
2.建设地点:肃北县党城湾镇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对该项目区域内进行绿化换土和绿化种植。
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28日
计划总工期: 366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不划分标段。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和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三、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相对应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相互之间不得兼任,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只需要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投标单位须为进入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核查的入数据库企业。
6.本次开评标推行承诺制。投标人对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五、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2025年6月30日10时00分前(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投标信息登记表获取方式:各投标人须通过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甘建建〔2020〕66号》要求,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企业承诺制,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对填报信息不再审核确认。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由各投标人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确认无误后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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