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车城湖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业主方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红线面积367530.99㎡,其中陆地面积139268.78㎡,水体生态修复面积228262.21㎡。新建生态驳岸2450m、新建绿化面积84112.03㎡、改建绿化面积10000㎡、新建绿道面积8500.2㎡、新建栈道桥梁4558.75㎡、新建硬质铺装用地面积28937.32㎡、新建服务建筑驿站4座(800.16㎡)、新建地面停车位53个、码头2个。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活动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车城湖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招标采购。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附件1。
2.3招标报价规则
(1)单价内容:到货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试验费(出厂前的)、装车费、运输费、运输损耗、利润、税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单价为固定单价;
(2)招标数量与实际进场数量有差异时,以实际数量为准。进场数量验收实行过磅核算,过磅偏差率控制为-1%,超出-1%则该批次按实际过磅结算;
(3)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本月1日至本月31日为一个对账周期,需方办理结算手续后,根据需方资金状况进行支付。货到现场经需方验收合格后,按货到工地验收合格(供货方及时开出发票经物资部点验、财务入账)后双方进行对账,对账完成开具发票并入账后次月支付至第一个月的70%,以此类推,供货结束并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至总货款的85%,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从甲方业主验收完成后起算,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若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对该质量保证金直接予以扣除。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另行予以支付。质保期从甲方业主验收完成后起算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因业主原因导致计价款滞后,需方可延迟付款。合同阶段性货款结算支付比例同时遵循甲方业主对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物资结算比例的原则,即物资结算支付的货款不超过甲方业主对甲方所支付的对应的工程进度款。
(4)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建行E信通等。使用票据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实际计价结算总金额的50%,票据期限一般为6~12个月,需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4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5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拥有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2022至2023年至少一份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大中型建设项目或武汉地铁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贰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业绩至少壹份;且2年以内企业运行良好,在材料销售供应中未发现重大的材料质量问题。
3.7 售后服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承诺对应用在本工程中产品提供质保服务。
3.8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3.9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与本次招标。本次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依托铁建云采平台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免费注册并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缴费截止日2024年3月19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标书款以公户打入以下指定账户。每包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汇款单上须注明标书费(项目简称-车城湖生态修复工程、招标编号、包件号)。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车城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部
账 号:99011231011009178215
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7日0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登录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具体递交流程见铁建云采的投标人操作手册文件(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2.逾期投标或者未在铁建云采平台上投标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制作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铁建云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线下缴纳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查看。
6.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7日9时30分。
7.开标方式:按照铁建云采平台开标流程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前10-30分钟进入开标大厅,具体流程见《铁建云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9日在铁建云采网(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招标公告。
7. 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车城湖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 襄阳市高新区名城路(原东湖游乐园)
联 系 人: 王佳(技术联系人) 王晋(物资联系人)
电 话: 15630138053 18671041790
电子邮箱: 787086618@qq.com 2882857@qq.com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七里河路2号702室
联 系 人:易志芹0710-3718291
铁建云采系统服务电话:400-6296-888
附件 1: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申请人资格条件 | 标书费 | 投标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 备注 |
1 | SH0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225.12 | 详见招标公告3.招标人资格要求 | 1000 | 10000 | 3550718.3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700.33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4953.07 | ||||||
4 | 商品混凝土 | C25透水 | m³ | 2353.44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1813.85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0水下 | m³ | 598.84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142.55 | ||||||
8 | 商品混凝土 | C40P6 | m³ | 78.31 | ||||||
9 | 商品混凝土 | 气泡轻质 | m³ | 301.38 | ||||||
合计 | 11166.89 |
注:1.招标数量与实际进场数量有差异时,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2.上述混凝土报价外,需添加剂的,在混凝土含税单价基础上增加,P6 元/m³,P8 元/m³;P10 元/m³;P12 元/m³;早强 元/m³;膨胀 元/m³;水下 元/m³;细石 元/m³;无煤灰 元/m³。需泵送的,在混凝土含税单价基础上增加,泵送费 元/m³。
3.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信息价只作为本次招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招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附件2
投 标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 |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 招标编号 | |
投标内容 | 包件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 法人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 ||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 ||
是否为代理商投标 |
是,本次拟投标代理品牌 例如XX包件XX品牌,XX包件XX品牌 (请填写) 否 | ||
公司地址及邮编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注 |
备注:本表由投标人填写,填写内容必须打印;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投标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投标人、招标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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