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自然资告字〔2024〕NJ-01号
受鱼泉街道新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湄潭县自然资源局拟挂牌出让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 块 编 号 | 土地 座落 | 地 块 面 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 牌 起 始 价 (万元) | 增 价 幅 度 (万元/次) | |||
容积 率 | 建 筑 高 度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NJ2024-01 | 鱼泉街道新石村 | 760.0 | 工业 用地 | ≥1.0 | ≤15m | 30%-50% | ≤20% | 50 | 10 | 18.32 | 0.1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公开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1日到湄潭县自然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11日,到湄潭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下午16时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设保留底价,采取价高者得。
六、挂牌时间:2024年6月2日上午9时至2024年6月13日下午16时。挂牌地点:湄潭县自然资源局。
七、其他公告事项:
(一)竞买人应在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交地时间和受让人缴纳价款的时间详见出让文件规定。
(二)受让人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两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涉及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水务、绿化、卫生、消防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省、市、县的有关管理规定。
(三)宗地出让所产生的税费由竞得者自行承担,不在总地价款之列。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湄潭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曾先生 联系电话:0851-24257596
开户单位:湄潭县自然资源局
开 户 行:贵州省湄潭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244010001201100041047
网 址:湄潭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meitan.gov.cn/
湄潭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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