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漳河新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项目(一期)EPC总承包(JMSZ-202410QT-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MSZ-202410QT-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荆门市漳河新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项目(一期)已由荆门市漳河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8-420850-04-01-9503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漳富乡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荆门市漳富乡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门市华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荆门市漳河新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项目(一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荆门市漳河新区漳河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以漳河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入点,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壮大农业特色产业,打造生态宜居、配套完善、产业兴旺、特色鲜明的乡村振兴示范区。主要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环库公路绿化美化、乡村公共服务设施、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五项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完成漳河镇和平村、夹园村、谢花桥村、文昌村、袁冲村、团坊村、龟山村共 992 户民房建筑立面改造 19.87 万平方米;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单元 2818 座,其中庭院式人工湿地 2719 座、厌氧+人工湿地 66 座、太阳能微动力循环生物滤池 33 座;安装接户管及污水收集管 77.66 公里、D700 预制检查井 1202 座、D300 接户检查井 1442 座;并完成桥梁改造 3 座,打造生态绿道 1.95 万平方米,建设亲水栈道 5500 平方米。2、环库公路绿化美化工程:主要对漳河水库 66 公里环库公路进行绿化美化,涉及绿化总面积 76.13 万平方米,完成场地清理及平整、土壤改良,栽植各类乔木、地被。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主要新建迎接、京河、香山、三化、陈井便民服务站 5 处,总用地 54764.50 平方米,完成服务站内便民服务用房(木屋)6724 平方米,以及生态生车位、道路及广场铺装、景观绿化等工程,打造优质高效便民服务环境。 4、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主要新建特色产业(果冻橙)示范基地2870 亩,包含整地起垄、土壤改良、道路设施、排水系统、喷灌工程、种苗购置及栽植、养护及成活等工程。5、其他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地标入口 2 处、标识标牌 220个、公共厕所 10 座、分类垃圾桶 440 个,座椅、坐凳 440 套,立柱广告位 44 个,自行车驿站 17 处,购置单人自行车 300 辆、双人自行车 100 辆、电动观光车 36 辆;在雄峰村建设露营地 2.42 万平方米,购置营地帐篷 320 个、烧烤及土灶设备 370 个。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对荆门市漳河新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项目(一期)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主要工作包含如下内容:(1)设计: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及方案)及相关服务,设计图纸满足图审要求;(2)施工: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要求,承担本项目所负责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建设内容;(3)采购:承担本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技术服务、试生产阶段服务、人员培训,全过程资料整理、移交及售后服务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6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10 00-00-00 合同估算价:27751.93万元 | |
2.3其他:总工期:660日历天,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质量目标:(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相关规范;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建筑工程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含EPC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0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业绩(含EPC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3人员要求: (1)拟派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2)拟派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4)拟派建筑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5)拟派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6)拟派建筑工程施工其他人员:须配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拟派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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