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一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361;
延安市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二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364;
延安市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367;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清涧河流域(子长段)生态修复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已由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子审服发【2024】3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资金来源为申请2023年度生态保护中央预算资金,招标人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禧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子长市杨家园则镇吴家寨子至丹头村沿岸
2.2工程规模:1.新建生态护岸长1325m,其中左岸长389m、右岸长936m。2.生态缓冲带修复面积为53740㎡,其中水位变幅区面积为0 m2,陆域缓冲带面积为53740㎡。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总投资:2354.53万元
2.6标段划分:施工二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1)项目建设范围为在丹头村段左右岸新建生态护岸工程共计1325m,其中左岸长239m、右岸长1281m;(2)在吴家寨子村~王家湾村铁路桥附近新建格宾石笼基床2258m;生物滞留池中-仅含格宾笼包裹2222m2。
施工二标段:(1)项目建设范围为吴家寨子村~王家湾村铁路桥附近。新建生态缓冲带工程53740m2,包含:生态缓冲带土石方工程、硬质工程(除生物滞留池中格宾笼包裹外)、绿化工程;(2)水电工程(为本项目护坡工程+生态工程所有绿化浇灌的临时设施)。
监理标段:对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
3.1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申请人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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