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农业生态园二期管养工程磋商公告
梅江农业生态园二期管养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梅江农业生态园二期管养工程
1.2 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冈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概况:梅江农业生态园(二期)总面积约4550345.01㎡。蒲葵树林7036.7㎡,绿化地131274.53㎡,园路硬地保洁18073.18㎡,水体岸线5645.03m,公厕2座。
1.5 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879126.17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91327.93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予变更,变更将导致废标。
植物补植,园区设施维修不包含在采购控制价内,按实结算。
1.6 管养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 采购服务内容2.1 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梅江农业生态园(二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水体(岸线)清捞保洁、公厕管理保洁等;绿化养护包括绿地养护和蒲葵林养护,植物补植,园区设施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服务地点:梅江农业生态园(江门市新会区今洲路与启超大道交叉路口往东约210米)。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3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5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截图)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声明函)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 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除外)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new.gzebid.cn)购买采购文件。
(1)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之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https://www.gzebid.cn/#/,已注册可忽略)。点击“立即注册”,注册完成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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