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塘镇中桥村中桥河道生态河道绿化工程(二次)
(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塘镇中桥村中桥河道生态河道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曲塘镇中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村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曲塘镇中桥村中桥河道生态河道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曲塘镇中桥村。
(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曲塘镇中桥村中桥河道生态河道绿化工程施工, 主要实施内容为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的栽植及养护,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养护期两年,养护等级Ⅲ级。
(3)招标范围:曲塘镇中桥村中桥河道生态河道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清单)。
(4)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2025年05月10日到2025年06月09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HAQTG202504163464(GK004)001001 | 曲塘镇中桥村中桥河道生态河道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清单) | 10.9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参照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
②若职称证书未体现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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