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京韵满乡特色产业园打造项目已由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人民政府以11011624210200009916-XM001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镇银河谷(庄喇路,银河谷入口至小梁前村标识)
2.2 本招标工程的建设规模:京韵满乡特色产业园打造,包括市政工程、银河谷生态修复-黄花甸子村、银河沟村花青素产业园、汤河口榛子产业园、庄喇路沿线生态修复-绿化工程及加工设备购置、播种黑花生、灌溉管道安装、榛子树养护等。合同估算价约8105722.00(元)。
2.3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工作。
2.5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施工工作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形式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4.信誉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工程所指的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仅限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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